吴江区金家坝幼儿园网站管理制度
日期:2024-02-21 15:13:40  浏览量:44

为保证幼儿园网站平稳运行,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网站的资源优势,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制订如下网站管理制度:

一、信息发布内容应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原则,准确、及时地反映学校各项工作最新动态。所发布信息、资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

二、 各类信息由学校各部门、各年级组信息员负责采写,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时效性、保密性、合法性负责。

三、信息发布程序遵循严谨、高效的原则,各类信息稿件统一由相关人员编辑、初审,必须经学校园长室审核同意后,并由指定信息发布员发布。

四、为确保网站安全,信息发布员必须保管好网站后台密码,并及时更新密码。

五、信息发布员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要求,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不涉及政治言论。

六、信息发布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严禁任何人员通过网站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学校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严禁通过网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学校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根据国家有关互联网络的规定,为了保证学校网站信息发布的真实可靠,维护学校网络信息的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上网信息的发布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信息内容审查制度

1.信息发布部门在信息发布前应向学校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提交上网信息的全部内容,一审由各个部门负责人审查,二审由园长审查。两个审查都通过后才可发布。

2.上网信息不得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尖端技术方面的机密,不得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害的信息。

3.未经批准,擅自将泄密、有碍社会治安和有害的信息在网上发布,经信息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网络中心将立即关闭该子节点的出入口,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信息发布部门和发布责任人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信息发布登记制度

1.信息发布要按照信息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的规定, 认真填写登记表格。

2.信息发布部门应向信息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交所发信息的全部资料,并附信息发布说明。

3.信息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将对信息进行审查、备案,经信息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审查意见,批准同意后,信息方可在网络上发布。

4.信息发布部门和信息发布安全责任人应负责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安全性,并承担信息发布后的一切后果。

5.信息发布后,所引起的任何后果,由信息发布部门负责,并向信息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交一份书面的情况报告, 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